山西应用科技学院
仓储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仓储场所消防安全工作,深入推进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有效防止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根据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此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一)成立专项整治领导小组
组 长:贺 有
副组长:高 斌 王 伟 王金山
成 员:胡宗杰 樊茂东 白慧萍 范玉娥
(二)领导组下设办公室
办公室主任:王金山
副 主 任:范玉娥
成 员:胡宗杰 樊茂东 白慧萍 陈文超
地 点:安全保卫处南门办公室
二、专项整治范围和内容
(一)专项整治范围
仓储场所,是指利用自建或租赁库房、场地、储存、保管、装卸搬运、配送货物的场所。本次专项整治的范围是全校的总建筑面积300平方米及以上的仓储场所,其中总储存价值在20万元以上的可燃物品仓库、堆场等场所为此次整治行动的重点。
(二)专项整治内容
1.是否依法通过消防行政许可或消防备案抽查;建筑物或场所使用情况是否与消防验收或者竣工验收消防备案时的使用性质相符;经过专家评审并投入使用的仓储场所,是否落实原特殊消防设计及相关针对性技术措施。
2.消防安全布局、防火间距、消防车通道等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要求。
3.建筑物是否按照消防技术标准设置防火区分和疏散设施,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是否保持畅通。
4.室内外消防用水是否满足灭火救援要求,建筑消防设施及灭火器材设置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要求并保持完好有效。
5.仓储物品管理是否符合《仓储场所消防安全管理通则》(GA1131-2014)的有关规定;是否存在物流作业、仓储、经营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且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的情形。
6.电器设备安装使用和线路敷设是否符合相关技术标准要求,用火用电管理是否到位。
7.是否违规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或采用易燃可燃芯材的金属夹芯板材搭建临时建筑。
8.是否明确单位各级消防安全责任,组织制定和落实消防安全制度;实行承包、租赁或者委托经营、管理的物流仓储场所,产权单位与使用单位或者承包、承租、被委托单位是否以书面形式明确各方的消防安全责任。
9.是否落实员工的岗前消防安全培训以及对在岗员工每半年一次的消防安全教育,消防控制室的值班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是否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定期实施演练。
10.是否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专职消防队和微型消防站。
三、专项整治措施
(一)依法严格整治。对违规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违规搭建彩钢板临时建筑的,依法对危险部位或者场所予以临时查封。对违规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依法强制拆除,发现违规住人存在“三合一”问题的,立即清理,对违规使用电气焊、违规使用明火、违反消防安全规定冒险作业的,依法对违法行为人予以拘留。
(二)发挥舆论监督。要积极协调主流媒体、门户网站,充分利用微博、微信等新型媒介,对区域性、严重影响公共安全、久拖不改,学校挂牌督办的仓储场所重大火灾隐患进行曝光,并组织媒体跟踪报道隐患整改进程,形成强大的舆论监督压力。充分发挥“96119”举报投诉热线的作用,鼓励师生举报仓储场所火灾隐患。
四、时间和步骤
专项整治分三个阶段:
(一)制定方案和调查摸底阶段(2021年3月14日前)
各部门要对辖区内的仓储场所进行一次全面的调查摸底,摸清基本情况,建立仓储台账。要明确相关责任,按照职责分工制定综合整治方案。
(二)自查自纠和督促整改阶段(2021年3月16日-3月20日)
各部门要开展自查自纠,按照消防安全技术标准的要求,排查整改消防安全隐患。不能立即整改的隐患要明确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4月25日,开展消防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并比较自查自改承诺书。教学科研部、安全保卫处、学工部、后勤保障处、督导考核处、图书馆要联合对仓储场所自查自纠情况进行全面的督导和检查,对逾期不改的安全隐患,依法予以处罚;情节严重的,进行全校通报,限期整改。
(三)督促检查和总结阶段(2021年3月25日至3月21日)
各部门要通过抽查、互查等多种形式,加强对专项整治监督执法情况进行督查,推广建立长效监管模式。总结专项整治成效。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要成立专项整治小组,负责专项行动组织协调、检查督促等工作,要切实加强对本部门仓储场所消防安全状况的调研、分析和评估,定期研究解决专项整治中发现的问题,坚持问题导向,采取有效措施,落实监管责任,切实把场所的火灾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二)强化宣传培训。安全保卫处要通过制作专题节目、印发宣传资料、举办培训讲座等多种形式,积极协调宣传处充分利用广播、微信、QQ等新型媒介,宣传仓储场所消防安全知识。加强消防安全教育,实行全员安全培训,制定灭火救援疏散预案,切实提高从业人员消防安全“四个能力”。要加强对仓储场所消防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的学习,通过学习培训加强对规范标准精神的掌握,依法依规做好仓储场所的整治和监管工作。
(三)严格责任追究。各部门要认真落实监管责任,严格履行消防安全监管职责,建立领导干部分片包干责任制,加强协调配合,及时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强化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对进展较慢、工作不力的部门,将实行约谈督办。对因工作不到位、发生火灾事故的,将严格实行责任倒查,依法依规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责任。
安全保卫处
2022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