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应用科技学院
电动车火灾防范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为加强校园电动车火灾防范工作,切实减少学校电动车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学校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关于加强公共安全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着力解决电动车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突出、事故高发的问题,通过电动车火灾防范专项整治,进一步规范电动车自行车停放和充电的管理,落实电动车火灾防范措施,发现并消除动态性火灾隐患,有效预防和减少电动车火灾事故发生;推动技防措施落实,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广泛普及消防安全常识,提高师生电动车火灾防范意识。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此次专项整治工作由安全保卫处统一部署,成立山西应用科技学院开展电动车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如下:
组 长:贺 有
副组长:高 斌 王金山 王 伟 白香兰
成 员:李俊晓 白香兰 石建梅 孙 政
梁启文 郭雅萍 任石涛 瞿守宇
申献忠 齐玉琴 吴建功 范玉娥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全保卫处,办公室主任由安全保卫处薛继勤同志担任,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开展电动车专项整治日常工作,综合协调。
三、检查内容
各学院、校区、部、处、室要认真履行各自职责,互相协调配合,共同做好电动车专项整治工作。
学院办公室:综合协调并督促检查各有关单位开展落实电动车专项整治工作,并将专项整治工作纳入安全生产年终考核内容。
安全保卫处:采取流动巡逻与固定执勤、区域联勤相结合的方式,加大路面管控,严厉打击电动车无牌无证驾驶、违法载人、载货、酒后驾驶、不带安全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坚决遏制因电动车交通违法行为引发的交通事故。认真落实电动车驾驶员戴头盔、电动车尾部加装反光警示标志的规定。
学工部:加强对学生骑乘电动车的监管,严禁在校学生上学、下学路上骑乘电动车,坚决杜绝在校学生因骑乘电动车而引发的群死群伤事故。
宣传处:通过广播、电视、开辟专栏等方式,加大对电动车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宣传,不断扩大宣传覆盖面和提高教职工和学生的知晓率。
四、工作步骤
(一)部署工作阶段(2022年4月10日)
各学院、校区、部、处、室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组织召开动员会议,细化工作任务,落实责任分工,开展电动车火灾防范专项整治。
(二)全面检查阶段(2022年4月11日至4月15日)
结合夏季消防检查工作,积极发动社会各方面力量,集中排查整治电动车问题,遏制电气火灾多发势头。
(三)总结考核阶段(4月18日)
学校对各单位(部门)整治工作进行全面验收,对存在问题的进行通报批评,并将验收结果纳入年终考评之中。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学院、校区、部、处、室要成立牵头的电动车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抽调人员组成专门的工作班子,负责本辖区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部署和指挥协调,要针对电动车交通违法行为实际情况,认真研究制定整治工作方案,明确整治工作目标,狠抓责任落实,认真开展电动车专项整治工作,积极营造事故预防有人抓、道路隐患有人治、交通安全有人管的良好局面。
(二)广泛宣传教育。宣传处要充分发挥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作用,大力宣传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电动车安全驾驶常识和专项整治的目的、意义,为整治工作营造一个良好舆论氛围。安全保卫处要结合交通安全宣传“五进”活动,充分利用宣传横幅、宣传栏,提高电动车驾驶人的交通安全意识;要会同各二级学院对所有学生骑乘电动车的情况进行检查,开展专题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要收集电动车重大事故典型案例制作成交通事故宣传展板,在整治中开展巡回展出,让教职工和学生从事故中吸取教训,增强交通安全意识。要向教职工宣传讲解不按规定驾乘电动车的危害,让教职工远离电动车安全隐患,确保自身安全。
(三)扎实开展专项整治。安全保卫处要建立电动车台帐及驾驶人台帐,落实“一车一人一档”工作,完善无牌无证车辆和人员相关手续。要严厉打击电动车违法载人、超速、不戴安全头盔、不按规定行驶、违法超车、无证驾驶、酒后驾驶等违法行为,进一步加大巡逻力度及上路值勤密度,强化对电动车驾驶员的路面管控,形成严管态势,特别是要严查超标电动车(三轮)拉载5人以上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坚决遏制电动车交通事故高发频发的势头。
(四)信息互通,及时总结。各学院、校区、部、处、室要及时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信息及总结及时上报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
安全保卫处
2022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