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应用科技学院校舍安全预案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院内校舍安全监督管理,确保师生的生命安全和健康。根据《高校校园安全管理办法》,特制定本预案。
一、组织领导及事故分类
1.校舍安全工作领导组
组 长:徐秋琴
副组长:白香兰 王金山
成 员: 李俊晓 白香兰 高 斌 王 伟
王金山 石建梅 孙 政 梁启文
郭雅萍 任石涛 瞿守宇 申献忠
齐玉琴 白慧萍 吴建功 范玉娥
学院安全领导组负责预案的编制、宣传、落实、监测、评审和修改。
2.学院校舍安全事故分类
(1)用电事故
(2)火灾事故
(3)坍塌事故
(4)地震、洪水、雷击等自然灾害事故
(5)爆炸、纵火、盗窃等刑事犯罪事故
二、原则和任务
1.基本原则
(1)充分准备,快速反应。
(2)统一指挥,分级负责。
(3)单位自救与社会救援相结合。
2.基本任务
(1)迅速控制事故现场。
(2)抢救受伤人员。
(3)消除危险因素。
(4)组织师生有序疏散。
①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学校要严格遵守国家颁布的有关校舍安全的法律、法规并依法制定本校的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流程。
②学校校舍安全领导组对校舍安全工作负有领导责任。要建立健全校舍安全责任制,检查和监督校舍安全工作,组织宣传、学习、教育等活动,建立学校校舍安全工作机制。
③学校相关负责人对本校安全工作负有直接领导责任。制定本院安全责任制度,进行安全和师生自我保护意识的宣传和教育。
④根据校舍安全工作特点,加强校舍安全措施落实,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工作,确保一方平安。
三、事故应急处置
1.校舍安全事故报告实行逐级上报制。在事故出现后要立即以最快速度报告当地政府,不得瞒报、谎报和拖延。
2.在上报事故的同时,学院要同时采取措施组织自救,防止事态扩大,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3.学院要认真保护事故现场,采集事故证人、证物、协助事故调查组开展调查工作。
4.校舍安全领导组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上报当地政府,同时立即赶到事故现场,组织指挥事故抢险工作,控制事故现场,防止事故扩大。
四、校舍安全事故调查和结案
1.一旦事故发生,校舍安全领导组要积极做好调查工作,按实事求是的原则,及时、正确查清事故原因;确定事故性质和责任,总结事故教训;提出整改措施;对事故负责人提出处理意见。
2.建立事故档案,对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分析、调查材料,处罚决定等所有资料整理归档。
五、事故责任追究
1.各检查点负责人要定期和不定期认真检查所属范围内的设施设备,并做记录。
2.在检查中如发现隐患,要及时向学校安全领导组汇报,并请有关人员处理,消除隐患。如不汇报、不处理造成重大事故,视情节轻重给与责任追究。
3.对发生重大事故时,瞒报、谎报和不及时报上级的行为进行责任追究。
4.对事故处理中玩忽职守、推诿扯皮的行为进行追究责任。
安全保卫处
2022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