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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应用科技学院 群体突发事件预防和应急处置预案

时间:2022-04-21     来源:安全保卫处     阅读0

山西应用科技学院

群体突发事件预防和应急处置预案

 

为积极预防和处置群体性事件,规范处置行为,提高处置能力,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和校园稳定,努力创建和谐的校园环境,特制定本预案。

一、组织领导

(一)成立山西应用科技学院预防和应急处置学生群体性突发事件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

 长:宋兴航  杨迎平

副组长: 原美荣  柴跃生  徐秋琴   贺  有

 员:李俊晓  白香兰    斌   王  伟

王金山  石建梅    政   梁启文   

郭雅萍  任石涛  瞿守宇   申献忠   

齐玉琴  胡宗杰  白慧萍   吴建功   

   责:根据事故事件性质及严重程序,决定是否启用处置重大安全事故和突发性事件程序根据事态发展情况,提出处置事端决心方案,及时将情况通知安全保卫处学工部,协调相关部门,稳妥处置突发事件。

(二)领导小组下设相关组织

1.信息联络收集组

  长:学院副书记    学生会主席

  员:学生会副主席  学生会部长副部长  班委成员  宿舍舍长  党员及预备党员  

  责:根据领导小组的指令,组织协调,负责联系团总支学生会、各班级、宿舍负责人,及时收集和第一时间(事发当时1分钟内)向院领导小组通报情况,并尽自己所能(能力范围之内)开展现场保护、秩序维持、劝导等工作。

2.现场指挥组

  长:学院院长

  员:各学院学管  班干部

  责:根据领导小组的指令,具体组织实施现场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及时向领导小组和学工部安全保卫处上报事态发展、处置情况,积极开展现场劝阻、疏导、制止和维护秩序工作,有力打击打、砸、抢、烧等破坏活动,尽快平息事态。

3.后勤保障组

  长:各学院书记

  员:各学院辅导员  团支书

  责:根据领导小组的指令,组织和协调学院之间、校院之间各部门的相互衔接,配合和接待相关医院、水电、通信、卫生、媒体等单位和个人,为平息事态提供相应保障。

二、工作原则

1.快速反应原则。第一时间报告、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第一时间果断处理。处置重大安全事故和突发性群体事件要妥善处置,控制事态,努力将事态“化解于基层,消除于萌芽,拦截于校内”;限制在最短时间、最小范围内,使影响和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尽快恢复学院正常的教学科研和生活秩序。

2.预防为主的原则。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做好应对重大安全事故和群体性突发事件的思想准备、预案准备、组织准备以及物资准备等。

3.工作日常化原则。要充分考虑学生的理解和支持程度,充分考虑学生的根本利益,从源头上防范涉及学生切身利益的群体性事件的发生。做好日常信息收集和预测工作,对各类不稳定因素,做到早发现、早控制、早化解。

4.损益合理原则。处置重大安全事故和突发性群体性事件所采取的措施,应该与事故(事件)生成的危害性质、程序、范围和阶段相适应,坚持疏导、防止激化,保护学生人身财产安全,避免伤亡事故,尽可能减少事故(事件)对学校、学院正常秩序的影响。

5.依照法律法规、政策和学校的规章制度办事。要维护法律法规、政策和学校规章制度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力所能及的积极解决学生反映的问题,若不能解决的要及时向学校有关部门反映。

6.教育疏导,防止激化。处置群体性突发事件要注意工作方法和策略,要综合运用法律、政策、经济、行政手段教育、协商、调解的方法,加强说服教育,引导学生以理性的方式表达利益要求,防止矛盾激化和事态扩大。

7.责权一致原则。实行应急处置工作领导责任制,依法保障责任班级、责任人员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以及本预案的规定行使权力;在必须立即采取应急处置措施的紧急情况下,有关责任班级、责任人员应果断处置,控制事态进一步扩大;对不作为、乱作为,延误时机、组织不力和不服从指挥部指令的失职人员,依照相关法律、法规、校纪校规追究责任。

8.慎用强制措施和强硬手段。要根据群体性突发事件的起因、规模、影响以及现场局势和危害程度,采取适当的方式进行处置,既要防止手段过于强硬激化矛盾,又要防止过于软弱而使事态失控。对发生暴力行为或严重扰乱校园治安秩序,危害学生生命财产安全的群体性突发事件,每个人都有义务和责任向学院反映,并要依法坚决制止,及时平息事态。现有力量不能控制局面的,立即向学院领导小组报告。

三、工作职责

1.加强领导,强化责任。学院成立“学生群体性突发事件预防和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全院突发事件的预防和处理。突发事件预防和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的党政一把手要亲自抓、负总责,层层明确工作责任,落实工作任务,确保认识到位,职责明确,措施落实。一旦发生突发事件,要做到有领导指挥,有专人管理、专人负责,有具体措施和应急保障,确保在第一时间得到有效控制。

2.组长负责全院学生的安全指导和检查工作,副组长及成员负责安全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和向组长及时汇报工作。

3.遵循“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工作方针,贯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反应及时、措施果断、依靠科学加强合作的原则,建立群防群控、横向到边、纵向到人的工作网络,充分调动学生参与防控的积极性。充分利用院刊、板报、宣传栏、学院网络等多种媒体,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切实增强学生干部的责任意识、防范意识。

4.凡是学院教职员工和学生必须做到谁碰到谁处置,谁发现谁报告,不得隐瞒不报或擅离事件现场”,对突发事件的知情报告是全院学生的责任和义务。

5.学生当中发生突发事件,各成员必须做到召之即来,不能推三诿四,寻找借口理由。

6.不管什么情况下都必须及时赶到出事现场并采取有力措施参与突发事件的分析了解,果断处置。

7.相关负责人接到事件发生之时起必须立即赶赴现场,视情节轻重,果断处置现场事态,并立即向学校主管领导和相关部门汇报情况。

8.对重大突发事件迟报、漏报、瞒报、虚报的,对获悉突发事件发生而未及时到位进行处理的,学院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四、预警与现场处置

(一)预警

信息收集和联络组成员在日常工作、学习、生活中或浏览论坛、QQ空间、QQ群、百度贴吧、微博等及时发现、接到或察觉群体性突发事件信息和苗头(如罢餐、罢课、上访、游行、打架、食物中毒、交通事故、火灾等),要第一时间内(从发现或接到信息1分钟内)及时报告所在学院领导小组成员(学院领导、学管、辅导员),并立即尽自己所能维护现场维持秩序、保护现场或证据、疏通疏导。学院领导小组获悉查证后在第一时间向安全保卫处学工部领导报告。

(二)现场处置  

学院现场处理组成员对发生下列群体性突发事件,要及时赶赴现场化解矛盾,做好说服教育工作,避免事态扩大。

1.出现不稳定事端和群体性突发事件苗头,或群体性突发事件正在酝酿过程中的。

2.聚集上访但尚未发生堵门、堵路、拦截车辆和严重影响校园治安秩序及教学、科研、生活秩序或其他违法违纪行为的。

3.发生在学校内部的表达共同意愿的小范围聚集事件(如准备罢餐、罢课、集会、游行等),尚未发生行凶伤人,扣押人质或打、砸、抢、烧行为的。

4.其他班级内部矛盾纠纷尚未出现过激行为,可由班委成员协助稳定现场,在开展化解矛盾、舒缓情绪的同时向学院反映。

5.群体性突发事件一旦发生,学院现场处理组成员要迅速赶赴现场,诚恳听取当事人意见,了解事件发生的原因,解答当事人提出的问题,劝阻不法行为,稳定当事人的思想情绪,及时化解矛盾和冲突,尽快平息事态。对当事人提出的要求,符合法律法规、政策和学校规章制度的,要当场表明解决问题的态度;因决策失误或工作不力而侵害当事人利益的,据实讲明情况,公开承认错误,尽快予以纠正;对提出不合理要求的,要讲清道理,耐心细致地做好说服教育工作。同时向学工部和团委领导汇报相关情况。

6.现场发生围堵、冲击学校部门、重点部位,或堵塞交通要道、械斗、骚乱以至呼喊、张贴诽谤性标语等严重情况,或发生打、砸、抢、烧等违法行为的,要迅速报告学校安全保卫处或公安机关,并依法采取相应的强制性措施,尽快平息事态。

7.对组织、煽动、串联、挑动群众性治安事件的为首骨干分子和打、砸、抢、烧分子,涉嫌犯罪的,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三)后续工作

群体性突发事件平息后,学院领导小组承诺解决的问题,必须尽快解决。法律、法规、政策和学校规章制度有明确规定没有落实到位的。要督促有关人员不折不扣地加以落实当事人对有关规定不了解造成误会的,要做深入细致的解释工作。因处理权限不能解决或有困难的,要及时上报校领导。坚决避免久拖不决,失信于当事人而重新诱发群体性突发事件。

五、部分学生突发事件具体应急处理及实施步骤

(一)学院出现学生罢课、罢餐、串联、集会、上街示威、游行和集体上访突发事件的处理

1.信息收集和联络组成员在获悉情况后,应第一时间立即向学院突发性群体事件领导小组汇报,并在第一现场在自己能力范围内及时劝阻,了解情况,等待现场处理组成员的到来。

2.学院领导小组立即赶赴现场,做好相关信息的收集、分析和整理工作,加强指导和劝阻工作,如劝阻无效,要配合有关部门维持秩序,防止社会闲杂人员和别有用心的人进入游行队伍寻衅滋事同时,在了解完相关情况后及时向学工部和团委汇报,或请学校保卫处到现场协助做好工作,防止学生出现违法行为。学生中如有串联、集会、上街示威、游行和集体上访等活动,事先报请上级组织、公安机关批准。

3.要进一步发挥辅导员的作用,切实做好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做到校不漏班、班不漏人,同时做到教师不停课、学生不停学、学生(职工)不离校,加强校园管理,严格控制人员出入。

4.如发生重大的罢课、罢餐、串联、集会、上街示威、游行和集体上访事件,立即与当地公安、武警取得联系得到支援。

(二)学生打架或群殴事件的处理

1.学生发生打架或群殴事件,信息联络组和收集组成员或知情人员应在第一时间立即报告领导小组成员,汇报地点、人数、有无伤亡等情况,并尽自己所能维护事态稳定。

2.学院现场指挥组,应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设法稳定局势,防止事态恶化;如有人员受伤,应立即组织人员将伤员送至校医务室或校外医院诊治;同时向学校学工部安全保卫处报告事态发生情况。

3.发生学生伤亡的,学院应及时将情况通知学生家长,并做好家长的接待和安抚工作。

4.学院应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调查取证工作,尽早向目击者了解事件的真实情况,及时查清突发事件的原因和经过。

(三)学生发生交通意外或其他重大恶性事故的处理

1.学生发生交通事故,学院在接到通知后,应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如有人员受伤,应立即组织人员将伤员送至校医务室或校外医院诊治。

2.学院领导小组应在及时了解相关情况后,向学工部安全保卫处汇报,并积极配合医院和交警部门,做好学生的救治和事故处理工作。

3.学院突发性群体事件领导小组和有关职能部门,做好学生家长的接待和安抚工作。

(四)学院发生火灾等突发事件的处理

1.信息收集和联络组成员发现火情后,应立即开展灭火自救,并向学院领导小组报告。

2.发现明火并燃烧,周围人员利用配备的消防器材,尽快控制火势,并将其扑灭。

3.发现明火燃烧,周围人员利用配备的消防器材,进行灭火,不能够控制火势,火势漫延速度快,形成火场的,现场人员应立即拨打119火警,并迅速撤离到安全区域。

4.发生火灾及爆炸事故时,第一时间内向119消防指挥中心报警,如有人员伤亡,同时呼叫120急救,并将情况报告学院突发性群体事件领导小组。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宿舍、伤亡人数、事发原因的初步判断等情况。

5.学院领导小组全部成员到位,组织疏散学生,有序撤离到安全区域。

6.领导小组在消防员到达之前,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先行组织第一轮灭火,消防人员到达后,在统一指挥下积极配合消防人员灭火。

7、同时,向安全保卫处报告。安保处应保护好火灾现场,协助公安消防部门对火灾进行调查,划定责任。

(五)学院发生食物中毒的处理

1.信息收集和联络组发现学生有疑似食物中毒症状(进食过某种同样食物后,短时间内多数人出现恶心、呕吐、腹痛、腹泻、头晕、头痛、乏力、发热、抽搐等相似症状)时,应立即拨打120急救中心或直接送医院诊治。

2.同时向学院领导小组成员报告发生食物中毒事件的班级名称、位置、时间、中毒人数、可疑食物、联系人、联系电话等有关内容。

3.领导小组迅速赶赴现场,排查食用致毒食物的学生名单,并检查身体状况。及时向学工部团委汇报已知情况。

4.及时告知学生家长或第一监护人,并做好家长和家属的工作。

5.积极配合卫生、公安等有关部门做好诊治、调查、事故处理等工作。

(六)学院发生传染病的处理

1.凡学生如出现流脑、风疹等各类传染性疾病,学生本人应及时就医并向辅导员、班委、学生干部报告自身情况并请假,不得带病上学。经医院诊断排除传染病后,才能校上学。

2.学生出现疑似传染病的,信息收集和联络组成员应迅速通知辅导员,辅导员应立即通知家长,由家长陪同去医院,家长不能陪同的,由老师送去医院就医。

3.学院领导小组向学工部和团委汇报情况,并协助相关部门对传染病人所在班级或所涉及的公共场所进行消毒,对与传染病人密切接触的学生进行隔离观察,防止疫情扩散。

六、加强领导

1.牢固树立安全稳定第一责任重于泰山的思想。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积极开展安全教育和突发事件应急知识专门教育,不断增强学生自我防范能力和突发事件的洞察力,未经学院主管领导审批同意,不得擅自组织参加各类集体集会或户外活动。

2.信息收集和联络组要充分利用学生干部会、宿舍检查辅导员通过辅导员日志、班会、走访宿舍等及时了解广大学生对社会热点问题、学校内部管理和后勤保障以及可能影响校园稳定其它因素的看法、意见和舆论,并及时汇总和归纳并向学院领导小组汇报。学院领导小组也将不定期随机抽调学生代表进行座谈,及时了解与学生密切相关的事件。

3.严格报告制度,确保突发事件及时得到有效预防和控制。要落实“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原则,由信息收集和联络组负责,以班长、团支书、宿舍舍长为一线单位;以团总支学生会主席团、部长、干事为二线单位;以党员、预备党员、入党积极分子为三线单位组成相互交织的信息收集网络,确保各类突发事件信息能被及时、有效、迅速的收集和上报。

七、联系电话

1.火警119  急救:120  匪警:110

2.学院办公室:7121697

3.学校安全保卫处:7955212

 

 

                       安全保卫处

                                                   20221月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