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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应用科技学院安全工作“一岗双责”制度

时间:2022-03-31     来源:安全保卫处     阅读0


山西应用科技学院

安全工作“一岗双责”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安全管理工作,强化安全责任,落实综合治理措施,形成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分兵把口、齐抓共管的安全工作格局,切实把学校安全稳定工作做深、做细、做扎实,确保师生员工安全和校园和谐稳定根据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学校决定实行安全工作“一岗双责”制度。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原则,以强化学校的领导责任为重点,以维护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建设和谐校园,促进安全稳定,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事业为目的,实行“一岗双责”制度,确保学校安全稳定工作和教育教学工作同时安排,同时进行,确保学校安全稳定。

二、组织领导

“一岗双责” 制度在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实行,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全保卫处,负责对安全“一岗双责”制度的工作情况进行督查指导和考核评估。加强领导,认真谋划,通过每年层层签订“学校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明确任务、措施和奖惩,有力推进“一岗双责”制度的全面实行,做到安全稳定工作层层有人抓,处处有人管。

三、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

1.高度重视并周密部署。学院、部、处、室都要把维护校园安全稳定工作作为压倒一切的政治任务摆在首位,列入本部门全年总体工作的重要日程。部门领导对本单位安全稳定工作负总责,每月召开一次专题会议,研究和部署安全工作,明确工作职责,分级抓好学校安全稳定工作。

  2.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制度。学院、部、处、室领导要围绕本部门工作,将安全稳定工作目标分解落实到每一个班级、每一个人,把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目标和业务目标,统一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和考核目标之中,从多方面做好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的宣传、发动和组织实施工作,做到学校安全稳定工作和各项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奖惩。

3.实行安全目标管理。层层签订学校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形成层层有责任、级级有落实的学校安全工作管理机制。同时,把学校安全稳定工作列为领导干部任期目标和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作为干部奖惩、任免和调资的重要条件。

4.开展安全专题教育。学校领导要组织师生员工按照学校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及上级有关要求,加强对教职工和学生的安全教育和安全知识宣传,增强全员安全防范意识,提高安全技能。

5.实行责任追究制。学校在维护安全稳定工作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进行责任追究:(1)因工作失误,因隐患排查不到位,发生火灾事故,造成人员伤亡的;(2)因管理不善,发生师生集体食物中毒;(3)因组织管理不到位,集体活动发生安全事故的;(4)对安全稳定信息迟报、漏报、瞒报、虚报造成严重后果的。

6.实行安全例会制度。定期召开各级安全会议,总结、研究、部署学校安全工作。

四、考核与奖惩

1.考核。学校对各单位年度安全工作的重视程度、制度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绩等项指标进行考核,通报考核结果,并按规定落实奖惩。

2.奖励。对在学校安全稳定工作中措施得力、实绩突出,年内没有发生各类安全稳定事故的单位和个人,分别授予“安全稳定工作先进单位”、“安全工作先进个人”称号。

3.惩处。1)凡达不到安全稳定事故控制目标要求的,在评先评优中取消资格;(2)凡因安全工作责任落实不到位,发生火灾、食物中毒、校园伤害等事故,造成师生受轻伤,但未发生人员死亡事故的,视情节对其在年终工作考核中,扣除考核指标总分值的3%-5%,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3)凡因安全管理责任不到位、渎职、失职,造成师生死亡事故的,将依照法律追究部门责任人的法律责任;(4)对出现安全隐患、事件处置不力,引发媒体报道或上访事件的,对部门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取消评先评优的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5)对迟报、漏报、虚报、瞒报事故延误救援处置的部门,给予通报批评,并视情节予以相应处罚。

 

                      山西应用科技学院

                      2020年11月30日

 

安全管理“一岗双责”责任分解表

主管责任

安全管理“一岗双责”责任分解内容

备注

董事长

 长

1.负责全校安全工作的管理与指导。把安全工作纳入学校发展总体规划与目标考核,列入年度工作重要议事日程,落实安全工作机构、人员和经费。


2.掌握全校安全工作总体情况和存在的主要问题,督促职能部门落实各项安全工作及隐患整改,保障必要的安全投入。

3.与各院、部、处、室、委、中心主管领导签订安全管理一级责任书,指导督促各部门领导认真履行学校安全管理工作职责,确保校园平安。

分管副校长

校长助理

1.主持召开学校安全工作会议,协调解决影响学校安全工作的重大问题,创造保证学校安全工作正常有序开展的基础条件,主持制定学校安全工作重要文件。


2.组织协调、指导学校安全事故的抢救、处置工作,督促有关部门对责任事故进行追究。

3.根据上级对学校安全工作的总体要求和本单位实际,结合分管工作提出落实意见,督促相关部门把安全工作纳入日常工作统筹考虑安排。

4.掌握职责范围的学校安全工作情况,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5.指导督促职能部门建立健全学校安全工作制度,加强检查督促。

6.指导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工作,总结推广安全工作的先进经验。

7.组织督促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学校安全工作任务

学院院长

党总支书记

1.把本学院的安全工作列入议事日程,根据学校安全管理规定,制定好本责任区安全管理制度,并督促落实。


2.督促辅导员做好学生思想工作、抓好学生日常管理、及时了解学生思想动态。

3.教育学生和本学院员工增强防火、防盗、防食物中毒、防意外事故等安全防范意识,树立常抓不懈、警钟长鸣的安全理念。

4.定期组织对本院、系所属安全责任区的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每月至少两次检查本单位所辖安全责任区的防火、防盗情况,并建立台账,做好安全检查记录,对发现的隐患及时整改。

5.按照学院有关规定,对本系、部所属班级的安全工作进行考核讲评。

部、处、室

 

1.在日常工作中,要把本部门的安全工作列入议事日程,根据学校安全管理规定,制定好本责任区安全管理制度,并督促落实。


2.教育本部门员工增强各种安全防范意识,牢固树立常抓不懈,警钟长鸣的安全意识。

3.定期组织对本部门所属安全责任区各部位的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做好安全检查记录,对发现的隐患及时整改。

4.负责本部门本单位义务消防员和义务消防队的建设和业务培训,使部门员工能够普遍做到“四懂四会”。

5.认真完成学校安排的各项安全防范工作任务,积极配合、认真接受学校“综治办”安全保卫处的检查、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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