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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你如何规避类求职陷阱

时间:2022-02-21     来源:安全保卫处     阅读0

职业专家点评:刚参加工作,薪酬不高是正常的。相反,如出现一个不熟悉的单位提供高薪酬时,毕业生就应引起注意,因为少数不法人员企图利用高待遇的幌子,骗取毕业生的所谓押金、培训费、服装费等。在当前的就业形势下,毕业生千万不要相信在工作初期就很容易获得高收入。同时,对有些单位提出的所谓押金、培训费、服装费等收费项目,要敢于说不。劳动合同条例之相关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不得收取或者变相收取抵押金、抵押物、保证金、定金等”。陷阱一:要你介绍他加盟毕业生小王,最近在人才市场门口遇到了自称是某公司业务主管的一年轻人,搭讪了几句后,“业务主管”说公司正需要像小王所学专业的毕业生,并表示该公司发展前途非常好,收入也非常高,只要小王肯努力。同时,这年轻人告诉小王,因业务发展很快,让小王把自己的朋友也带到公司一同发展。职业专家点评:前些年有些大学生因被骗而涉足非法传销,到头来后悔不已。因此,毕业生在求职过程中,如遇到类似小王碰到的单位,对你非常主动,把加盟后的前景说得异常振奋人心,并要你介绍朋友或同学一同加入时,就要想想这句老话:天上是不会掉馅饼的。陷阱二:不签订就业协议书2007届毕业生小宋通过招聘会进入杭州一家公司,当小宋提出要与公司签订就业协议书时,公司表示不与小宋签订任何书面协议,甚至不签订劳动合同。小宋觉得公司给出的薪水不错,就同意了公司的做法。职业专家点评:就业协议书是转递毕业生人事关系的依据,如果不签订该协议,毕业生的人事档案、户籍等人事关系就无法转入工作单位及所在城市。而这些关系的办理涉及毕业生切身利益,如办理社会保险、购买经济适用房、评审职称等。因此,单位不与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书,对毕业生的工作、生活、职业发展是不利的。毕业生应主动要求单位解决这些问题,并可通过当地的人才交流中心协助办理人事档案、户口等关系的接收。陷阱三:不将承诺写入合同毕业生小潘在一次现场招聘会上看到一家单位非常适合自己,对招聘广告上“单位每月提供住房补贴500元”感到很满意。但后来,小潘发现她的工资单里并没有500元住房补贴。她马上向办公室反映,办公室工作人员说该补贴单位已取消了,并拿出了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给小潘看,合同上也没有约定单位要支付她该补贴。小潘哑口无言。职业专家点评:一般来说,招聘广告中的承诺,在法律上并非是要约,而是要约邀请。用人单位对招聘广告中的内容并非必须承担履行义务。作为毕业生,如想要招聘单位兑现招聘广告中的承诺,最好将这些承诺写入双方的劳动合同条款中,由劳动法的约束力来督促用人单位向毕业生履行承诺。如小潘,当初在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时,就应该仔细查看合同内容中是否有关于住房补贴的条款。